國內旅游預訂須知
桂林春光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春光國旅或春光旅游),為766旅行網的戰略合作伙伴,桂林春光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充分借用766旅行網的網絡預訂平臺,推出全方位的國內旅行產品,所有產品的行程安排以及合同簽訂都由桂林春光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提供。
桂林春光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
國內旅行社業務許可證編號:L-GX00068
經營范圍:國內旅游業務、入境旅游業務。
在預訂開始前,請仔細閱讀本須知,產品頁面中的產品備注也做為協議的補充內容。當您開始預訂度假產品時,已表明您仔細閱讀并接受協議的所有條款。
第二條 相關注解
您接受春光國旅對以下概念內涵的注解:
國內度假產品:度假目的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內,除香港、澳門和臺灣三地以外的其它地區。
自助游度假產品:該類產品包含前往度假目的地的往返機票、火車票、目的地住宿酒店、旅行用車及其它可選配的接送機、門票等項目的部分或全部。
預訂提前期與付款期:為保證線路產品的預訂,所有線路產品請提前至少三天預訂并付清已訂產品所有款項。個別產品(如長線團)預訂提前期的時限會有特殊要求,詳情會在該產品備注中另行約定。您在3天內提交的預訂請求,春光國旅會盡力滿足您的需要,但對操作結果不做任何承諾,如有必要,您還必須提供春光國旅認可的經濟擔保,方開始相應預訂操作。
線路產品行程開始和結束時間:線路產品行程開始時間以登上由春光國旅安排的出游交通工具時計,線路產品行程結束時間以離開由春光國旅安排的交通工具,送團完成時止。
第三條 產品內容及服務標準
度假產品內容主要包含:線路產品內容主要包含酒店、飛機票、郵輪票、火車票、目的地接待服務及其他服務等。以上服務內容在產品中又被分為已固定包含項目、您必選項目和推薦選擇項目三類。具體產品的最終包含內容以確認的訂單約定內容為準。
您在進行度假產品選配時,應在春光國旅提供的備選項目范圍內進行,對于您超出該范圍的合理需求,我們將盡力為您落實,但對落實的結果不做任何承諾。
766旅行網上關于線路產品的行程推薦僅為友情提示,在任何情況下,您都不能把其作為您與春光國旅的約定條款。線路產品組成要素,均為經過春光國旅嚴格考評篩選出的具備相關資質的供應商提供,春光國旅只對其硬件設施等標準的描述和承諾承擔責任,不對其在您消費過程中可能涉及的人員軟性服務承擔責任。
第四條 產品價格
春光國旅保留在不事先知會的情況下更改其在“766旅行網”網站上已公布的度假產品價格的權利。您預訂的度假產品價格,以春光國旅給您的確認訂單上約定的金額為準。
春光國旅給您的確認訂單上約定的價格,不包含您辦理各種出游必備證件、行李物品的保管及超重費、個人消費、各地機場建設費、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及您應自行投保的其它保險費用(約定贈送保險的產品除外)。,也不包含因罷工、大風、大霧、航班取消或更改時間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所引致的一切額外費用。
春光國旅給您的確認訂單上約定的價格,不包含相關旅行票證的配送費用。如果您預留的地址不在春光國旅劃定的免費配送區域內,您還需要另行支付配送費用。更詳細情況請參閱送票范圍。
第五條 訂單生效與解除
只有您及時付清確認的應付費用,或及時提供認可的經濟擔保后,確認的訂單方會生效。如您未按要求及時付清相關費用,而此時春光國旅為您預留的產品的價格、內容或標準等發生變化,景域旅行社對此將不承擔任何責任。訂單生效后,如您在出發前通知取消所做預訂,我們會幫您立即取消。但您必須承擔處理該訂單已經支出的一切費用。包括訂房損失費、國內機票及其它車船交通費用等。
機票一經開出如退票或簽轉,您將根據航空公司的規定,承擔相應的退票或更改損失。
車船票一經開出如退票,您須承擔相應的退票或更改損失。
酒店預訂在入住前取消,如在產品中注明酒店有特別規定的,您將承擔相應的酒店預訂損失。
如您取消預訂或行程有變化,請盡早通知,以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只有您及時付清春光國旅確認給您的應付費用,春光國旅確認給您的訂單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六條 您主動更改已生效訂單
訂單生效后,您可以在參加旅游開始前通知春光國旅解除您所做預定,但如果您所預定產品包含機票,則該機票均不可退票或簽轉,同時您還須承擔景域旅行社處理該定單已經支出的其它必要費用:
1.違約方在出發前72小時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2.違約方在出發前72小時內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損失費(如車位費、房費定金等)。
3.以上違約責任如涉及航空、陸運、水運票務等損失,可參照相關部門有關條款另行賠償,違約金或賠償金總額不超過旅游費用總額。
若您所預訂的產品在目的地停留的日期部分或全部處在春節、五一、國慶節三大“黃金周”或其它部分地方性重大節日期間(具體時段在相應產品內另行提示),您可以在度假活動開始前通知春光國旅解除您所做預訂,但鑒于在春節、五一、國慶節黃金周和其它部分地方性重大節日的特殊狀況,當您取消已生效訂單后,您需要向春光國旅支付全部線路產品費用扣除春光國旅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0%的違約金。違約金額不足50元的,按照50元收取。
第七條 因春光國旅原因取消訂單
在您按要求付清所有度假費用后,如因春光國旅原因,致使您的度假不能成行而取消的,春光國旅應當立即通知您,除無條件退返您已支付的所有費用外,還應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作為對您的全部賠償:
春光國旅不足七天通知您行程變更或取消,春光國旅應賠償您已交總費用5%的違約金。
春光國旅不足三天通知您行程變更或取消,春光國旅應賠償您已交總費用10%的違約金。
春光國旅不足24小時通知您行程變更或取消,春光國旅應賠償您已交總費用20%的違約金。
或在經您同意后,調整產品中的行程內容或接待標準,退還差額費用。如調整后的產品價格高于原來價格,您須補足多出的差額。
第八條 度假產品使用權變更
在您按要求付清所有線路產品費用后,飛機團在出發前15日前,并必須經春光國旅同意,您可以將您預定的線路產品使用權轉讓或贈送給具有參加本次線路活動條件的第三人,但第三人必須具備本次度假活動所必須的證件或其他參團必備條件。變更后如有費用增加,須由您全額承擔,否則春光國旅有權拒絕您的變更要求。
在您按要求付清所有線路產品費用后,汽車團(此處指不涉及實名制票務的產品如機票、實名制火車票)在出發前3日前,并必須經春光國旅同意,您可以將您預定的線路產品使用權轉讓或贈送給具有參加本次線路活動條件的第三人,但第三人必須具備本次度假活動所必須的證件或其他參團必備條件。變更后如有費用增加,須由您全額承擔,否則春光國旅有權拒絕您的變更要求。
第九條 您應履行的義務
您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外出旅游度假。
您提供給春光國旅的證件和相關資料,及通訊聯絡方式及配送地址等必須真實有效。
度假期間,您應尊重當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自覺保護當地自然環境。
第十條 春光國旅應履行的義務
春光國旅應當提醒您注意免除或限制春光國旅自己責任的條款,按照您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春光國旅代理您辦理旅游度假所需的手續,若因辦理不妥導致您的直接(僅指該旅游活動本身)損失,春光國旅應承擔賠償責任。
春光國旅應告知您參加旅游線路的具體接洽辦法和應急措施。
第十一條 已生效訂單內容變更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已生效訂單約定的產品內容。由此增加的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費用,春光國旅應退還給您。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十二條 擅自變更已生效訂單內容
如果春光國旅擅自變更已生效訂單約定的產品內容,應當雙倍退還您直接損失(只適用于能夠具體化的損失如交通費等)或承擔增加的相關費用,并支付直接損失額或增加的相關費用額一倍的違約金。
如果您擅自變更已生效訂單約定產品內容的,不得要求退還任何費用。因此增加的費用,由您自行承擔。給春光國旅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涉及第三方的相關責任
第三方指在辦理旅游線路產品事宜中涉及的航空公司、保險公司、 接待社、飯店、同行團友及其他相關機構、企業和個人。
1、對于您無法控制,由春光國旅與第三方出現的下列情況,由春光國旅承擔相關責任,但您應協助景域旅行社辦理。
您的證件有瑕疵,春光國旅已知而未及時處理或明示您,造成您不能入境而產生的直接住宿、交通損失費用。如果以上事項緣由春光國旅不知情或您故意隱瞞,有關損失由您自行承擔。
2、對于春光國旅無法控制,您與第三方出現的下列情況,春光國旅應協助辦理,結果由您承擔,春光國旅不承擔責任。
您在旅行中應注意人身財產安全,妥善保管自己的證件及行李物品, 如果發生人身意外或隨身攜帶行李物品遺失、被盜、被搶等情況,春光國旅應積極協助辦理,但無賠償之責任;補辦證件所產生的費用,由您承擔。解決的依據應以相關機構(如航空公司、酒店、保險公司)所訂立的安全賠償條例為準。您必須保留有關單據和證明文件。
您違反相關國家的地區法律、法規而被罰、被拘留、遣返及追究其他刑事、民事責任的,一切責任和費用由您自負,春光國旅維護您的合法權益,協助有關機關查明事宜。
是否發放相關出游證明,系有關機構之行政權或主權,您應按要求提供真實情況,春光國旅可協助辦理。但因您自身原因或提供材料問題不能及時辦理相關證件而影響行程的,以及被相關機關拒發護照、簽證或拒絕進入相關區域的,您承擔全部責任,并應支付春光國旅損失費用。
因有關機構政策調整原因造成乙方證件辦理延誤,雙方均不承擔責任。如發生費用,由您承擔。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您和春光國旅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已生效訂單約定內容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因春光國旅延遲履行已生效訂單約定內容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如果發生特殊情況,請及時致電春光國旅線路產品操作中心(若非工作時間,請致春光國旅預訂部13207836376),由我方為您協助開展相關應對辦法,盡量爭取減少您的損失。
如果由于航空公司燃油漲價或是臨時調價而導致的航線價格上漲,對于已成交的訂單,不再向您收取漲價費用;對于未確認的訂單及已確認但未付款的,則以新價格為準。
第十五條 解決爭議適用法律法規約定
在您的預訂生效后,如果在本須知或訂單約定內容履行過程中,您對相關事宜的履行發生爭議,您只同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游局頒布的相關法律法規來解決爭議。
第十六條 意外傷害
如您預訂產品后在產品包含的景區游覽、住宿中發生意外傷害事件,春光國旅協助您向相關責任方要求賠付,但春光國旅不負賠付責任。
第十七條 投訴標準
如末經過旅游者同意,春光國旅或其委托的供應商提供的服務與協議內容不相符,造成旅游者經濟損失,應退還旅游者合同金額與實際花費的差額,并賠償同額違約金。
以下情況或者由于價格是整體打包價格,并末進行分項,按以下原則進行賠付:
1、住宿:例如協議約定掛牌四星,實際安排為相當于三星級不掛牌,則按2家酒店當天的前臺掛牌價差額賠付,并賠償同額的20%違約金。但低級別酒店的前臺售價大于高級別酒店的前臺售價則不作賠付;
2、餐標:行程中的餐費標準多數已經明示,游客在游玩中如對用餐不滿,應立即與春光國旅溝通并調整。對于尚末使用的餐費也可協商退訂(請至少提前1天與春光國旅代表如導游提出),我們將在您游玩結束后的3日內退還末用餐費。已用餐費恕不退還;
3、交通:春光國旅保留根據出游人數,調整車輛/艙位/機型大小的權利。但以下幾種情況可視作旅行社違約。
① 承諾為進口交通工具,但實際為國產交通工具。應退還其間的差額,并賠償同額的20%作為違約金。
② 承諾為空調交通工具,但實際為無空調交通工具。應退還其間的差額,并賠償同額的20%作為違約金。
③ 汽車晚于承諾的集合時間1小時以上,每超過1小時出發,則每人賠付10元/人,同車最高賠付總額不超過車價總額。由于客人自身的原因造成延誤與不可抗力的因素不予賠付。其它交通工具(如飛機、輪船)不予賠付。
4、導游服務:如全團20%成員不認可導游服務(以游客簽字《質量反饋表》為依據),則退回導游服務費用并賠償同額違約金(假如沒有事先分項報價導服費用,則汽車班每人賠付10元,飛機班每人賠付20元);導游索要小費,旅行社應賠償索要小費的兩倍。
5、推薦項目:行程內的推薦項目,屬于自愿自理費用。請游客自主選擇,春光國旅不對推薦項目進行賠付;
6、由于跟團游中已經景區門票價格打包,行程中的景點如遇特殊情況(如不可抗力)及全團90%的團員同意取消,則按團體優惠價格退回門票(不可退回門市價),敬請諒解。如由于春光國旅責任減少景區,則除了按門票原值退回外,并賠償同額的10%作為違約金;
7、購物安排:導游違反合同或旅程計劃,擅自增加購物次數,每次退還旅游者購物價款的10%,但如果經過全團20%成員同意并有簽字的,春光國旅不作任何賠付;導游擅自安排旅游者到非旅游部門指定商店購物,所購商品系假冒偽劣商品,春光國旅有義務協助旅游者追回全部損失。
第十八條 關于旅行責任保險
春光國旅已按國家旅游局有關規定購買旅行社責任險全國統保產品。
旅行社責任險是對因旅行社責任引起的游客人身傷亡、財產遭受的損失及由此發生的相關費用的賠償,對于游客,在實際發生意外時,“責任險”保障的主要是旅行社對游客出游期間依法應承擔的各種民事賠償責任,而這種責任由法院或相關仲裁機構裁決。這意味著意外發生后,旅行社是不包攬一切的,它只承擔自己的責任。由于游客自身原因或其他方原因出險由游客自行負責,旅行社只提供道義上的協助。為了獲得更為全面的保障,我們強烈建議游客出游時根據個人意愿和需要自行投保個人險種。
第十九條 其它
如本須知中的部分條款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相抵觸,則該條款無效,但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性。
本須知未盡的其他事項,在春光國旅確認給您的訂單中另行約定。